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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11月25日 星期三

〈十項應當努力之事〉


(一)初學佛的人,應該在聞思上努力。

(二)在覺受(和效驗)生起了以後,就應當在(定慧)專修上努力。

(三)在沒有獲得堅定的(定慧證悟)時,要在寂靜的處所勤修努力。

(四)當妄念勢強,亂心紛起時,應力持正念,觀照降伏之。

(五)當昏沉熾盛時,應當奮力使自己清醒(克服睡魔)。

(六)自己的心志尚未堅固之前,應當在禪定上努力。

(七)心依根本定要在後得位(之行住動用中)努力。

(八)如果遭遇到許多的違緣,正好在三種忍上努力。[1]

(九)當欲念貪心執著非常旺熾之時,必須努力地用種種嚴厲的方法,予以克服對治。

(十)當慈悲心微弱時,應當努力修觀菩提心。






[1] 此指耐他怨害忍,安受眾苦忍和法思聖解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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