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後她說:只是很想知道自己該用什麼樣的角度看世界?
通常也是在法學院的辯論比賽中不可缺少的題目之一。 抽到反對就必需提出反方的意見。 履行為當事人辯護,為當事人爭取該有的權利之責任; 不論您的當事人是被害亦或害人。 處罰犯罪人,也必定有為什麼要這樣處罰他的原因。 我們或許不容易站在審判者的角度看這件事; 如果我就是犯罪人? 怎麼做對他們的現在與未來最好? 就好像我們小時候喜歡看的、玩的...,和現在喜歡的,有許多不同。
而,這一份快樂甚至可以延續到我們此世生命結束以後的未來。 如果我們的想法差異很大更好,
Amitabha:
不管您的答案是什麼,能够關心這樣的議題;
您是個有思想的孩子,不是個僅僅活在象牙塔裡的孩子...
這是慧讓師十幾年前,一進大學時就遇到的問題,
僅管當時正反兩方以抽籤決定,
抽到贊成就必需說出贊成的理由,
然而,我們每個人都很清楚,自已有想要的答案。
只是,這是法律人該有的素養:
就像一位醫師面對病人,只有盡全力保護他的生命安全,
而不論眼前是好人、是壞人。
當然,您想要知道的是慧讓師的答案。
而慧讓師想要問的是,這個問題背後蘊含著什麼樣的動機與意義?
1.動機
犯罪人有犯罪的動機,就像孩子犯錯有他的背景與理由。
但我們可以想一想,小時候我們做錯事了,媽媽為什麼要處罰我們?
希望孩子變乖、學好。
我們希望犯罪人受處罰的原因,是否也是如此?
(1)如果是,那麼方法應該是什麼?這麼做是不是可以讓他變乖、學好?
(2)如果不是,我們是否該想一想是什麼原因,要處罰他們?
這個問題,我們想清楚了,再來討論是否該以死刑作為處罰的方式。
當我們的動機沒有想清楚的時候,我們的行為很難符合正當性。
恐怕成為"為反對而反對,為贊成而贊成"的盲從者。
2.意義
(1)對犯罪人的意義?
怎麼做對他們的現在與未來最好?
(2)對受害者或受害者家屬的意義?
如果我就是受害者或受害者家屬,我想要的是什麼?
這些問題,您試著回答看看,就可以找到自己想要的答案。
每個人的生命,都必需經過某些成長的階段。
沒有絕對的對錯,只是站在不同的地方、不同的高度...看著這件事。
從法律的學習到選擇出家,的確是經過了許多的思考。
然而,想要讓更多的人得到快樂,始終是從小到大的心願,不曾改變。
因此,想到的只有:
怎麼做可以讓他們(犯罪人和受害者)在這樣的生命谷底之中,再站來起,並且得到內心真正想要的快樂。
有因緣再談談吧!
如果我們所見略同很好;
我們將因為彼此溝通、學習,認識到更多,考慮的更周全。
祝福您 平安 法喜
慧讓 合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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